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我市举行调整工资标准新闻发布会

发表于2016-05-05

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就我市工资标准进行新闻发布:调整后全市工资标准如下。

月工资标准,白塔区、文圣区、宏伟区、弓长岭区、太子河区由1050元调整为1200;辽阳县、灯塔市由900元调整为1020元。

小时工资标准,白塔区、文圣区、宏伟区、弓长岭区、太子河区由9.8元调整为10.8元;辽阳县、灯塔市由8.6元调整为9.5元。

此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


发表于2016-05-05

不错呀

上一页|1|
/1页